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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南省高等院校教师书画作品展览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1/2/22 16:11:31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凝聚高校师生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经研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美术家协会、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教师举办立德树人 百年筑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南省高等院校教师书画作品展览,通过展示河南省教育系统的美术精品力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 百年筑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河南省教育界书画家协会

            河南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郑州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

           中原工学院

           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

 三、展览内容

1.本次展览是全省教育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系列美育活动,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展作品要求以讴歌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赞美人民为主题,充分展示我省教育系统所取得的新成就,凝聚起“立德树人、百年筑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展示教师精神风貌。

2.展览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画、漆画、综合材料、书法。

 四、奖项设置及评定办法

本次展览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展览评委由省教育厅、河南省美协、河南省书协共同组织专家组成,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选出200件优秀作品举办省级展览,并赴部分高校进行巡展。

 五、展览安排

1、展览时间:2021年6月     展览地点:河南师范大学

2、巡展时间:2021年6-7月   巡展地点:省内部分高校

3、同期将举办“第四届中原美术、设计学院院长论坛”。

 六、征稿范围、作品尺寸及收送件要求:

1、本次展览征稿对象为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设计学院专业教师。各高校要广泛发动教师参与活动,并按要求报送作品。

2、本次展览由各地高校按要求统一集中报送,每位教师限报一件作品,不接收个人投稿。各校作品报送总数不限。

3、作品初复评方式。

初评:作品电子版评选,参展作品由各高校以电子版方式集体申报,投送作品的文件夹以高校名称统一命名,电子版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时间+联系电话+所属高校,以便统计。

复评:初评通过的作品,组委会将通知有关高校,将书画作品原件按要求报送。

4、2020年以后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雕塑、漆画、书法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展览。作品尺寸要求:中国画创作统一为竖幅,最大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180cm×98cm),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等作品宽度尺寸不超过1.2m。雕塑最大尺寸不超过1.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材质不易碎。

5、书法作品要求:统一为竖幅,最大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180cm×98cm),书体、字数不限,统一为毛笔书写,篆书请附释文。

6、参加复评的所有作品需自行托裱,无需加装外框,通过复评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负责装外框。

 七、初复评收件时间及地址

1、初评作品(电子版)报送时间:2021年4月1日——10日   

各地高校请于4月10日前将作品电子版、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791371517@qq.com

2、复评原作收件时间:2021年4月24日——4月25日

 各地高校请于4月25日前统一送件(不接收个人投送)。

收件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联系人:于老师18238687649,李老师15836154915  

3、主承办单位咨询电话:0371-69691751;0373—3326392

 八、主办者和参展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品安全。

2、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投稿作品须为作者独立或合作完成,且为无侵权问题的原创作品。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5、本次展览入选、获奖作者由主办方颁发证书。美术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河南省美协入会条件之一;书法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河南省书协入会条件之一。

6、本次展览按统一规格、版式出版展览作品集。所有参展作者每人两本画册。

7、退件要求: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加复评作品统一退件,由各高校统一领取。退件时间及地点,根据展览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8、凡有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展览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九、经费安排

本次书画作品展览组织经费(含评委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装框费、出版费等)由活动主办方承担,不收取参展单位和个人费用。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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